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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歌曲版权侵权代理

更新时间:2025-10-30      点击次数:18

    版权侵权诉讼前的行政投诉如何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版权局编写了《著作权行政投诉指南》,旨在指导著作权人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如何就版权侵权行为向行政机关进行投诉,以更好地保护权利人的权益。受理著作权行政投诉的机关为各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权利人发现被侵犯著作权行为后,可以根据情况向侵犯行为实施地、版权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版权侵权复制品储藏地、依法查封扣押地、版权侵权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版权侵权网站主办人住所地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地)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在某些情况下,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将投诉移交另一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人应当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是依法享有专有使用权的使用者,或者是利害关系人。知情人可以就版权侵权行为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如何寻找专业的版权侵权代理律师,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常州歌曲版权侵权代理

    版权侵权是如何判定的?侵犯著作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著作权人)许可而从事了著作权法授权著作权人所控制、限制或者禁止的那些活动”。“如果他人在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和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实施受著作权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版权侵权’。而教唆、引诱他人实施版权侵权,或在知晓他人侵犯权利行为的情况下,对该侵犯权利行为提供实质性帮助,则构成对版权的‘间接版权侵权’”。我国著作权法并未对侵犯版权的判定规则作出明文规定。但“版权侵权=接触+实质性相似”是被普遍接受并在司法实务中执行的规则,属于一般版权侵权认定的通用标准。该规则要求侵犯权利的行为人具备接触作品的可能性,且两作品具备实质性相似,只有同时满足此两个条件才能构成侵犯版权。此种表述中还暗含着一个条件,该条件虽未被明确提出但却也是应有之义,那就是即构成实质性相似的在先作品部分应受著作权法保护。只有同时满足此三个条件才能构成侵犯版权。 无锡游戏版权侵权标准版权侵权纠纷的侵权判定原则,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

    版权侵权诉讼中版权的权利有哪些?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7)出租权;(8)展览权;(9)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11)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12)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13)摄制权;(14)改编权;(15)翻译权;(16)汇编权;(17)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版权侵权包含哪些内容?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侵权纠纷和著作权合同纠纷。前者多为未经著作权所有者同意而擅自侵犯了著作权所有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后者则多为著作权许可使用转让合同中的违约。上述两大类纠纷的具体化则又会派生出众多类型的纠纷,如侵权纠纷有署名权纠纷;发表权纠纷;修改权纠纷;使用权纠纷等一般版权侵权纠纷.以及复制发行权纠纷;专有出版权纠纷;剽窃、抄袭和假冒等严重版权侵权纠纷。而许可使用转让合同纠纷则更为名目繁多,版权转让的标的均为财产权。而版权所有者的财产权包括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视、录像以及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权利。上述每项权利的转让和使用均应签订合同,这在版权贸易中是司空见惯的。这些合同一方或双方的不履行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就构成违约。另外合作者之间也存在着版权侵权和违约纠纷。因此,由于版权侵权和违约的多种形式就导致了版权侵权类型的多样化。若存在上述版权纠纷,都可以咨询深圳市聚隆知识产权团队。版权侵权诉讼结果好,律师专业很重要,团队配合不能少!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一呼就到。

    版权侵权诉讼中如何做不侵犯版权抗辩?作为原告,一般要证明4个内容:1、原告享有版权,有权独自维护权益;2、原告要保护的作品具有独自创造性,构成版权保护客体;3、被告作品和原告作品相同或实质相似;3、因被告版权侵权,原告遭受了损失或被告非法获利及相应金额。相应地,被告会提出4个抗辩理由:(1)原告不享有版权,无权提起诉讼;(2)原告作品不具有独自创造性,不属于版权保护客体;(3)被告作品和原告作品不相同、不近似;(4)即使版权侵权,也未造成原告损失或被告无获利,或原告主张的赔偿额过高。同时被告不要想当然地轻易承认对方就是作者,可以试试找权属的破绽,原告拿出来的权属证据,看似完美,但也不是毫无破绽。被告要细心查验原告的权属证据,有可能会发现漏洞,利用诉讼技巧躲过一劫,或干脆促使对方撤诉。有可能原告根本就是假作者,无权索赔。也有可能原告是真作者但证据有问题。比如,作品由多名作者合著,而原告未出具其他作者授权声明,此时可以质疑原告无权独自提起诉讼。再比如,虽然原告提交了主体同一的权属证明,且获得其版权他作者授权,但在多次提交证据的过程中几经篡改文件,导致日期混乱、前后矛盾,那被告可以不认可证据的真实性。 版权侵权案件中起诉的时机和选择的要件?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珠海照片版权侵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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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权侵权诉讼中如何提交权利证据?当事人提供的涉及版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版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这一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或侵权之诉前应注意收集这些证据:(1)当事人提供的涉及版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版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2)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版权、与版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3)当事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定购、现场交易等方式购买版权侵权复制品而取得的实物、发票等,可以作为证据。(4)公证人员在未向涉嫌版权侵权的一方当事人表明身份的情况下,如实对另一方当事人按照属前款规定的方式取得的证据和取证过程出具的公证书,应当作为证据使用,但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常州歌曲版权侵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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